回复 冰剑沧雨 : 他,有着酷似布拉德-皮特的英俊五官和不逊于哈里王子的显赫出身,集顶级舰艇设计师、大型船舶企业ceo、工业家协会荣誉主席、青年海军将领、幕后政治家等多重身份于一体,以无与伦比的魅力成为无数人崇拜的偶像。——这不是明星广告,也不是征婚炫富贴,更无惧人肉搜索。因为他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的德意志,用睿智、洞察、勤奋和执着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狂爆英国大舰队,开创两栖登6流,经略欧洲小岛国,以凡的胆识和魄力一步步登上人生的最高峰,带着拯救者的神圣光环聆听万众欢呼:万岁,约阿希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万岁约阿希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宫三: 这部《洪爷小说》凌泽穿越到了异世界,附身于一个盲眼流浪儿的身上。好不容易才在贫民窟站稳了脚跟的他,却发现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是危险的《斩!赤红之瞳》世界。而现在的时间线,是正篇剧情多年以前的前传《斩!赤红之瞳·零》的时间。帝国暗杀部队选拔在即,戈兹齐和比尔正在全国搜刮流浪儿,凌泽很不幸的中了招,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只有成为前七名,才能不被送去帝都进行药物实验、人体改造!只有进入前七名,才能够得到戈兹齐的悉心教导,过上舒适的修行生活!为了活下来,凌泽开始努力的求生。
回复 小知了 : 在末日里,只有主角才能活到最后,但是,谁又是真正的主角?主角在世界毁灭之际,发现自己生存的世界,其实是一个作者笔下的世界,他们的世界之所以毁灭,就是因为作者把书写崩了。为了活下去,他们来到了作者的世界,要求作者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来到作者生存的世界之后他们很快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也正处在末日边缘,他们要做的事,首先就是要在末日中保护好作者直到他把之前的小说写完并利用在同样的末日里生存经验,活下去……这不是一本多主角的书,但是一本多视角的书,需要一点耐心。本书的故事背景完全虚构,请勿对号入座。。